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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侮辱性绰号算欺凌:抓大不放小!

发稿时间:2018-11-14 13:51:00 作者:谢伟锋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图片来源:广东省教育厅官网文件截图)

  阳光学校,拒绝欺凌。

  据媒体报道,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校园欺凌的分类、预防、治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规定,给人起侮辱性绰号也属欺凌,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的,属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学校在进行批评的同时可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这几年,经过多起典型性事件的舆情累积和民众呼吁,让校园欺凌逐渐上升到整个社会的关注重心之一。之前,相关部门已经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非常具体的举措,如“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等等。

  但综合来看,针对校园欺凌还应该有更详尽的条文释义,也就是可操作性。毕竟,校园欺凌是呈现多重样本的,关系欺凌、肢体欺凌、言语欺凌……每一种欺凌都能让年幼的受害者遍体鳞伤,但成人世界似乎又在举重若轻。此次,广东省将“起侮辱性绰号”纳入校园欺凌的范畴,就起到一种积极示范作用——纠偏了以前的某种集体无意识,也把相应的处罚条例对号入座。这种细化,在释放一个强烈的信号:再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后果很严重”。

  在以往人们的印象中,中小学校园应该是最为阳光、纯洁的领域,那些长出牙齿的法律法规,怎么可能会走进这个地方呢?这显然是种一厢情愿。相对来说,中小学校园的确比成人世界要来得清净。很多时候,校园成了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投影,而在这两个教育基本点上,我们并没有太多的资本可以炫耀。当人们对校园欺凌事件发出“会不会搞错”的错愕感,却忽略了孩子们正在重新解构公众对自己的认知。尤其是在看似漫不经心的言语交流中,你很难分辨一些孩子嘴巴里那些带有歧视含义的绰号是不是种“童言无忌”,但可以肯定的是,被冠以这个绰号的某个小孩,此刻正满怀着挫败感。这种灰色记忆,很有可能影响他的一生。

  起侮辱性绰号属于言语欺凌,它几乎是成本最低的欺凌方式,只要“众口铄金”即可,结果却是能给校园人群带来极其隐蔽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在校园欺凌题材电影《悲伤逆流成河》中,就谈及一个“鱼群效应”,如果“大鱼”主流是“欺负某一个人”,而你不跟着大群走,就会更容易成为被欺负的人,这样的设定的话,其他的孩子会怎样选择呢?这种生态链的存在,绝非一种臆想。基于孩子们对于道德和法律的意识远未达成,此时,各种力量就更应该去“防未病”,在严惩校园欺凌上抓大不放小,甚至要以小见大。此次,广东省把“起侮辱性绰号”划了重点,就是剑有所指。

  起侮辱性绰号算欺凌,勿以恶小而不治。现在,相关部门出台了明确规定,而在执行层面,是否会好经被念歪呢?说实在的,还真有点担心。校园欺凌中,一些校方打着保护孩子的旗号,总在上演“和稀泥”,结果成了“神助攻”。如果作为关键少数的老师总在模棱两可,那校园欺凌的恶意总会如影随形。而起侮辱性绰号言语欺凌的难管之处在于,施加者没有僭越动手的红线,一切看似波澜不惊,而伤害已然形成。当“起侮辱性绰号算欺凌”已成为红头文件之后,校方和老师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开展有尊严、有温度、有质感的防校园欺凌教育。要知道,老师传道授业解惑中的“解惑”,包括了对校园欺凌的主动介入。很多时候,这方面的功夫需要做得更为扎实、极为扎实。毕竟,那些青春年少的孩子,都是我们的未来啊!(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谢伟锋)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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