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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章程》之路审慎而乐观

斯涵涵

发稿时间:2014-10-10 13:22: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北大的学术委员会有学生代表加入,清华禁止教职工未经批准在校外兼职。昨天,教育部核准发布了北大、清华等9所高校的章程,两所国内最高学府有了“宪章”性质的自主管理规程。记者了解到,目前所有985高校的章程都已完成核准程序,教育部将陆续发布。(10月8日北京青年报)

  大学章程作为国家高等教育立法体系以外的且与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密切相关的制度规则,关系到高等学校权力配置、发展目标、师生权利义务实现、社会资助与回馈等诸多重大问题;大学章程之于现代大学治理,相当于宪法之于国家,其价值不言而喻。

  名校《章程》千呼万唤始出来,早在2012年年初,教育部就出台《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明确依章程自主管理是高校的法定权利。2013年教育部又颁布了《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现在,北大、清华等9所高校的章程终于核准发布了,为规范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依法自主办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有力依据。

  我们看到,此批9所高校章程各有特色,北大的学术委员会有学生代表加入,清华禁止教职工未经批准在校外兼职……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章程。985高校的章程都强调学术委员会的地位,突出了“政校分开”、“去行政化”的精髓。中国高校终于进入“立宪”时代,彰显出教育主管部门乃至高校自主办学、“去行政化”的决心。

  然而,教育行政化浸淫已久,高校内外习焉不察甚至乐在其中,各种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更是令“去行政化”知易行难。因此,名校《章程》的颁布确是值得欢呼的良好开端,而如何落到实处则更为关键。

  首先,要在《大学章程》框架内,明确举办者与办学者的关系,建立高校全新的自治结构。如《北京大学章程》规定,学校将设监察委员会,对校长负责,独立行使监察职权。学生也将有机会参与监察委员会,行使检查学校人员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调查处理学校人员违反校纪行为、维护学校人员相关权益的职权。但是,对于校长、书记的行政任命,或者说“空降”,可能难以企及。如何避免行政力量对大学介入过多,保证高校办学、遴选、议事、决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是一个难题。

  其次,我国高校冗员低效饱受诟病,行政人员多于一线教师是长期以来堆积的顽疾,如何按照学校的自治特色,对原有行政人员进行管理,对校内岗位及其薪酬待遇进行重新设定、科学设计教师考核、激励机制,乃至去冗增效,朝着政校分离、管办分离、“教授治学”的方向迈进,是确保《章程》落地、大学精神开花结果的无法跳过的步骤。

  纵观世界一流公立大学,无不是管办分离,高度自治,而鉴于我国的教育国情,“去行政化”、深化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故而,对于名校《章程》的陆续出台,我们当保持乐观而不失审慎的态度,做好打攻坚战的准备。(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斯涵涵)


责任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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