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
云南巧家爆炸案发生已经多天,警方通报嫌疑人为当地农民赵登用,但由于没有提供支持性证据,许多人猜测凶手或另有其人。而赵登用的亲人坚称,赵是爆炸案的替罪羊。
面对外界的强烈质疑,5月14日,巧家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杨朝邦在正式场合公开表态:“我可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赵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
眼下基本可以确定,局长出面的这次“担保”,效果事与愿违:质疑的声音不仅没有消除,反而更加强烈。为啥?笔者认为原因有三:
第一,公众前期之所以强烈质疑,其原因不是缺少“担保”,而是没有看到具有说服力的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证据;第二,面对强烈质疑,公安局长不是出示有效证据,而是口头“担保”,更让质疑者怀疑其证据匮乏;第三,公安局长不凭证据说话,却拿“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也让公众怀疑其法治精神和证据意识。
公安部门是执法机构,应该最讲法律,最讲证据。应该最讲证据的部门,偏偏以局长的名义和前程来担保,公众舆论怎么能够不哗然?
——有人说,刑案重在真相,这保如何担?爆炸案的侦破,关键证据是确定引爆点,爆炸物的属性以及来源,还要现场重建。而不是凭几句聊天记录,进行推理和臆想。
——有人说,假如能用“职务”、“人格”担保,作为确定案件嫌疑人的结论或证据,谈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那么今后再确定犯罪嫌疑人就简单多了。
爆炸案嫌疑人公布后,公众之所以强烈怀疑,是因为警方没有拿出足够支持其犯罪嫌疑人认定的相关证据。此外还有重要一点,那就是当地政府部门存在掩盖爆炸案真相的动机。
越是这样,警方越要严谨办案,慎下结论。笔者愿意相信警方作出的结论是正确的、严谨的、经得起推敲和验证的,但遗憾的是,警方只公布了两张视频截图以及几段网络留言,这些当然并不能打消公众的疑虑。
其实,证据一出,质疑必死。警方只要随便拿出一项铁证,各界的质疑马上就能终止,局面也不会如此被动。但是,当地警方在打消公众疑虑方面,并没有有效的作为。比如,两张视频截图公开之初,有人指出截图上赵登用并没有背“双肩背包”。打消这个疑虑很简单——只需要再公布一张清晰可见其背包的截图就行——但警方没有任何行动。
笔者宁愿相信,巧家警方迟迟不公布有效证据,是因为警方没有认识到信息公开和打消公众怀疑的必要性。这里有必要告知巧家警方,面对影响如此广泛的质疑,信息公开和消除公众疑虑是其义务,因为这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需要。另外,执法部门代表的是法律的权威,因此面对质疑必须随时自证清白,否则一旦屡被怀疑,也将影响法律的权威,乃至动摇国本。
近些年,因为信息不够公开、不主动回答公众疑问,执法部门的形象已经受到了伤害。比如,近年来,犯罪嫌疑人在羁押场所猝死的事件不断见诸报端,“躲猫猫”等词汇已经成为一些犯罪嫌疑人受到虐待的象征,成为执法部门的耻辱。不久前,谢亚龙案中关于受到刑讯逼供的舆论,有关部门迄今并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予以否认。“担保”也好,声明也好,如果不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自证清白,即便不了了之,执法机构也必将受到“内伤”。
关于云南巧家爆炸案,不管案件究竟如何,公安局长的名义和前程在证据学上一文不值。云南巧家警方一天不公布确凿的证据,公众的质疑就一天不会打消。(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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