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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抓好电动车小区停放这个“民生工程”

发稿时间:2024-03-27 19:43:00 来源: 大河网 作者:吴祖训 中国青年网

  近来,部分城市的一些小区发布通知,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电动自行车是很多人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出于安全考虑不让电动车进小区,那车停哪儿、怎么充电,又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电动车是小区居民的主要代步工具。没有电动车对于那些靠电动车上下班的市民来讲,无疑会让他们寸步难行。一些小区之所以会做出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的规定,恐怕还是出于安全考虑。

  今年2月23日凌晨4时39分,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本次事故现场明火于当日上午6时左右被扑灭,现场搜救工作于下午2时全部结束。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住院治疗。经分析查明,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因为怕引发火灾事故,部分城市的小区便开始发布“禁令”,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市民纷纷表达不满,认为这是小区管理者在实行因噎废食的“懒人懒管”,在推卸责任,属于典型的“不作为”。

  不错,就南京这次火灾事故而言,的确是由于电动车线路而引起,但这绝不能成为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的理由。作为物业管理部门需要做的是如何完善服务设施,而不是因噎废食,将电动车统统来个“禁止入内”。事实上,一些小区之所以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很大程度上与配套设施不完善有关系。有些小区连个像样的充电桩都没有,很多居民只能私拉乱设,小区内的充电线犹如蜘蛛网一样密布,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电动车进社区也是“民生工程”。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就一个小区而言,如果连个像样的充电桩都没有,谈何“美好生活”?一方面,作为小区物业部门要想方设法完善服务设施,尽可能地满足居民诉求;另一方面,政府要把电动车停放、充电桩设施建设当成一项民生工程来抓,进行必要的资金投入,改善社区的电动车存放状况,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拒绝电动车进入小区属于典型的不作为。如果小区物业对居民的电动车进行妥善安排,于居民而言,放在哪里都是放。既不安排停放场所,又不进行设施配套,而是一刀切地禁止入内,小区居民怎么能接受?只能导致业主与物业部门的对立。做任何事情都要充分尊重民意,人民群众反对的事情却强制推行,十有八九不会有好的结果。从法理的角度上讲,在没有小区管理规约或物业服务合同授权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无权未经业主同意单方面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小区,否则就属于单方面的“霸王条款”。

  如果存放电动车的问题小区自己解决不了,可以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请求属地政府帮助,因为这不仅是个公共资源利用问题,也是个民生问题。由属地政府来主导,居民和物业各方参与来协调解决这个事情,恐怕比物业部门来个“一禁了之”要好许多。物业部门单方面宣布电动车“禁止入内”是不合时宜的,是对公众权利的漠视和侵犯,当地政府部门必须介入此事,化解纷争,平息事端。(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吴祖训)

原标题:【地评线】河声丨抓好电动车小区停放这个“民生工程”
责任编辑:朱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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