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别让“保外就医”成为权力的保护伞

发稿时间:2016-12-15 11:22:00 来源: 河北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2013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对保外就医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组织复查,逐人见面、重新体检,监督纠正了违法问题100件,4名厅级及以上干部被督促收监执行。(12月14日中国青年报 )

  近年来,一些罪犯利用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逍遥“狱”外,出现“一保到底”或“保而不医”的现象。“保外就医”本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是对罪犯积极服刑的奖励。然而,这种彰显司法文明与人道主义的制度,在执行中却因可操作空间太大而屡屡走样,最终反过来伤害了制度本身。那么,到底是哪个环节使保外就医异化为一些罪犯逍遥“狱”外的渠道呢?

  笔者认为,监管的缺位是问题的主要根源。由于保外就医活动从审批到过程实施都缺乏有效的监督,以及法律的诸多漏洞,致使保外就医成为很多不法分子逃避刑罚的绿色通道,很多罪犯被保外就医根本不是真正治疗,甚至出去后继续实施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从而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保外就医制度被滥用,成了权力寻租的热点区域,必然严重伤害法律惩治的威慑性。一是那些权贵或恶势力手下的马仔、打手,因为主子有能力通融,承诺可以不蹲监狱,所以他们替人卖命,干起行凶伤害之类的违法犯罪活动便有恃无恐。二是让公众看到那些原本就是能量了得的贪官,原来是特殊公民,享受特权,判刑之后仍然是特殊“公民”!这种局面不改变,即使某些贪官被拉下马,但终究还是前功尽弃。

  因此,若想保外就医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遏制获刑官员违规操作的特权,首先必须对《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进行修缮,细化规定,增加可操作性;同时,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制约作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保外就医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特别是,应制订惩罚性规定,约束司法人员、鉴定医生等公职人员的从业行为,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参与者,一律严肃查处,提高违法成本。

  总之,变了味的保外就医不仅是法律的失效,更是对国家刑罚正义性的亵渎,降低了公众对于司法公正的信誉。对于在保外就医活动中失职的责任人,必须严厉处罚。各执法部门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监督力度,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把好保外就医关,确保法律的公平、正义。(叶志超)

责任编辑:李晓伟
返回首页>>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微信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微博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