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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的赔偿金,不能“糊涂”的权责

发稿时间:2016-08-18 17:15:39 来源: 河北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山阳年过六旬的陈家尧至今不知道,继子死亡赔偿金剩下的那些钱到底在哪儿。因为保存钱的镇政府现在没有这笔钱,而时任的领导说记不清了……(8月18日《华商报》)

   12年前,两岔河村村民陈家尧因其继子意外身亡获得了一笔死亡赔偿金。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其兄陈家全怕智力残疾的弟弟管理不好,便交到了当时的西泉乡政府,请政府帮忙保管。事情过去12年,当陈家全想帮弟弟取回剩下的钱以备急用时,却被告知镇上并没有这笔钱。时任领导称有这个事具体数额却记不清了,3万赔偿金在12年后就这么成了一笔糊涂账。

   赔偿金的“糊涂账”反映出乡政府权责的糊涂。首先,乡政府是基层的政府机关,有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着所有行政事务的运行,特别是财务收支方面。但是12年后却只能凭着时任领导的记忆来确认赔偿金的存在,说明当时并没有按照相应的程序办理,如果当时按照正规的程序办理,这笔账会在财务账上显现出来,不会就这么凭空消失,成为一笔“糊涂账”。

   其次,从赔偿金被乡政府擅自挪作他用,也可以看出乡政府财务混乱,权力“任性”。帮村民保管的赔偿金应该专款转用,以备村民不时之需,可是擅自挪作他用既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也未记录在案,就这么凭空消失,想必其中必有“猫腻”。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查一查,看看是否还有除了赔偿金之外的糊涂账。

   赔偿金是对逝者的告慰,对生者的安慰。赔偿金在乡政府莫名消失,不但失信于民,更损伤了政府公信力,令整个党和政府形象蒙羞。因此对于赔偿金,一定要用制度来算清责任“糊涂账”,该还钱还钱,该追责追责,切不可因一时糊涂,毁了“民心账”。(秘相宇)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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