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新人宣誓,民证部门可以提供“证婚”——— 即见证宣誓的服务。近日,民政部门更推出四个版本的誓言,供大家在婚姻登记环节选择。推荐誓词的文本相当有文学性,同甘共苦、相濡以沫……描述爱情至高境界的词依次出现,让人不由得感慨:幸好这个婚早就结了,等到今天真有人要和我结一个这样高端的婚,我还得思量思量。
宣誓作为民政部门的一项服务推出来,已有一段时间了,似乎也没见多火爆。四种版本的誓言是这项不太成功的服务的改进版,把闲操心的精神,又继续发扬光大了。
宣誓不是民政部门的新发明。在我们的民俗中,已经相当尊重婚姻中宣誓的力量,敲锣打鼓下聘礼,换帖子,婚礼上咬苹果,大声说“我爱你”,就是宣誓。婚姻登记环节,政府要求“宣誓”一下,算是管理部门凑个热闹,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新郎新娘们倒也不会觉得有太大问题。在爱情这事上,仪式感唯恐不够,用更书面、更官方的语言多宣誓一次,是对婚礼上的民间宣誓的一个补充,也算是喜上加喜。不过四个版本一出,反倒令仪式的威严感觉瞬间消失。这个定制服务显得有点奇怪,如果咬苹果是一个仪式,那谁的婚礼上会出现四种水果让大家任意选择呢?
可以选择的誓词让大家发现,这个仪式只是个不具仪式感的仪式。所谓的约定俗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民政部门既然约定了宣誓的环节,就似乎没必要总是去调整。说实话,这个文本没那么重要。爱情的道理,从古至今都这么简单,无非就是“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些。民政部门在人情之内多给祝福,是好事;在法律之外想加上情感恐吓,达到“我要你珍惜幸福”的目的,其实没太大必要。
想起韦小宝,每次被人逼着发誓,总是说“但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虽说是市井的狡猾,但也传达出人对誓言的敬畏。幸福的婚姻是很放松的,不同的人对婚姻理解也不同,如何承诺,各有想法。
法律要求婚姻中双方平等,互相尊重,那民政部门也让大家宣誓平等、尊重就好了,相濡以沫、同甘共苦这样的话,就让新婚夫妻留到夜半无人之时窃窃私语吧。 (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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