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缺已久的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日前确定了新人选———由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李润华兼任。此前有消息传出,北京市城管体制面临调整。
警察兼任城管局长,这在国内是“头一遭”。尽管,这并不意味着城管将由公安代管,然而,此举仍然让公众产生“城管警察化”的联想和担心。城管警察化并非新事物,武汉、广州、深圳等地近年来都在研讨或尝试。而每有此类报道传出时,舆情的反应都是以负面居多。城管的职业口碑不佳,这是事实。在大众的普遍心理上,捆绑了公安的城管,非但不会带来更多的权威,反会产生“1+1<1”的“形象减法”。在北京城管体制即将调整的当口,我们提请决策部门注意从舆情中汲取民智,为城管执法理出一条科学的法治之道。
毋庸置疑,就城市管理而言,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紧张关系。城市管理中的纠纷频仍,冲突屡见,实非决策者所乐见。一些城市乐于推动“城管警察化”并不让人感到意外。警察是国家的暴力机器,代表国家威权。但决策者必须看到,稳定的、和谐的、整洁的市容更应来自于人心的自愿趋向与服从。
以法治的视角观察“城管警察化”,还将面临警察基本职能的拷问。如果我们承认城管执法冲突是社会转型的一大表征,我们理应进而承认:在这些冲突中,暴力抗法有之,暴力执法亦有之。更多的冲突,既有暴力抗法又有暴力执法。若从城管执法面临暴力威胁出发,就将城管体制趋向于“城管警察化”,那么,城管暴力执法较之小贩暴力抗法或将更为普遍,其危害也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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