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质检总局5日通报了2009年质检执法打假10个典型案件,其中有5个是“坑农”案例,占了全部典型案例的一半。其中包括劣质的化肥、农药,甚至有人居然在电子秤上加装遥控装置,以便于操纵显示出来的重量来克扣农民的收入。
我们知道,如果某个社会群体被坑的次数越多,就越表明某阶层是弱势群体。农民本身从经济力量以及社会组织能力上都是弱势,这是无可讳言的事实。坑农者把目标对准他们,莫不是看上了这点。因为他们知道,即使被发现了,这些弱势群体也不能对其构成过大的威胁,有可能他们连鉴定化肥的钱都出不起呢。
弱势群体之所以弱势,并非只有他们自己的原因。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越是弱势的群体,其利益反而越会得到更多的关注,这些关注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社会舆论层面,始终在发挥着保护与监督的作用,一直到某些群体的能力有所提高、对抗风险的机制相对完善为止。
这个道理要是反过来进行推导的话,就会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某个社会当中一个群体始终是弱势的,就证明对其保护从来就不足。我们的农民兄弟在每次的社会变革中一直是被城市高积累所剥夺的对象。保护其利益的各种机制,从这种具有极强针对性的坑农事件来看,肯定是相当不足的。
如果我们把眼光放得更开一些的话,看到的景象还有。下岗工人的利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最近,上海再次爆出的毒奶粉事件,生产厂商所生产的产品针对的是老年用户的低端产品,与2008年三鹿所生产的产品目标消费者是低端用户如出一辙,都是针对社会上弱势的一群人下手。
这是一个社会当中最令人寒心的景象之一。这不但证明了商业道德的低下,更证明在社会的管理方面,许多机构做得并不合格,甚至可以说渎职。
记得有人曾经说过,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最有效的就是这个社会对待妇女与孩子的态度。孩子这件事就不说了,毒奶粉与血铅事件已经说明了问题。而这个标准未必说全了所有的方面,在我看来,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可能是更加重要的指标之一。扪心自问,这方面我们做得是否合格?
石兆(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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