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2025年06月23日 第 08 版 )
人生美学是对个体生命意义的追寻,以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达到自由超越的审美境界。《中庸》作为儒学的经典篇章,被南宋大儒朱熹列为“四书”之一,集中体现了儒家的审美理想和人生智慧。以中庸之道为审美方法与道德原则,在追求超越与生活理性之间讲求不偏不倚的适宜与平衡,揭示了生命之美的真谛与存在的意义,体现了儒家文化独特的生命审美追求。
《中庸》以“诚”作为贯通天道和人性的纽带,并以之作为人生修养展开的基本方法。“诚”首先是天道的存在状态,朱熹将“诚”解释为“真实无妄”,《中庸》中“诚者,天之道”就是在说天是本真、自然的存在,同时也以本真、自然为天之运动变化的根本形态。“诚之者,人之道也”,人依天地之道、禀天地之气而生,天之道便由此内化为了人之性,人性亦在理论上具备了天道的本真与自然。从道德修养的角度来说,人生就是一个努力复归人性之本真与自然的过程。
天道之“诚”无以复加,是为“至诚”。《中庸》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正是由于天道之“至诚”,所以天、人、物才得以具备扩充各自本性的可能,并最终由人通过“尽性”“知天”的修身实践而参赞天地化育万物之功,实现“与天地参”的自由境界。在天——人——物的尽性活动中,人是枢纽,特别是圣人,其“从容中道”,顺天应物,精骛八极,心游万仞。这是一种完全自由的、超越的审美境界,实乃人生美学的最高追求。
要达到这一审美境界,则需要艰苦卓绝的努力。首先需要“明善”“择善”,充分理解和把握天与人相通的“诚”之本性,然后“固执之”;其次是在实践中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地去践行“诚”,具体而言即“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然后成己成物。这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主客对立,而是自觉地视物我为一体。这就要求人们在与世界万物的交往中,以真诚贯穿始终,不去刻意规定或者赋予万物以意义,而是顺应万物之本性作为。正如著名哲学家张岱年所说:“唯有承认天地万物莫非己也,才能真正认识自己。”在此过程中,生命的价值亦由此得到实现,从而臻至自由的审美境界。
《中庸》从道德领域扩展到自然万物,最后着力于一“诚”字。“诚”既是人生的至高理想,又体现为人的一种不断求索的生命精神,最终达于人道与天道、人与万物的高度融合与统一的至诚之境。这是“与人同”“与物同”“与无限同”的无限自由,是极高的审美自由。
在“诚”的最高人生境界之下,《中庸》也展现出了具体的现实关怀,对社会秩序的礼制规定即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儒家关于社会秩序建构所具有的强烈道德规范属性与实用理性精神,也可转化为中华民族独具文化特色的人生美学。具体而言,儒家礼制思想在此过程中所具备的美学意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讲求名分之别。名分之“名”是角色、名称等,“分”则指角色明确之后人们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与义务。“名分”是个体无法摆脱的社会实在,《中庸》谓:“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五伦是儒家对社会生活秩序中人的基本角色界定。明此人伦之序,然后人们行其所当然之礼,如此就可以安身立命,顺天应人,获得一份无待的平常心。
其次,在既定名分的基础上,“素位”而行。《中庸》第十四章说:“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又道:“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意思是说,生命个体安于自我的人生状态,在其位尽其事,而不妄求于外。因为人对外在的富贵权位过分妄求,则易好高骛远,华而不实,蒙蔽心智,失却本真自我的审美心态。这体现了儒家对人欲之私的高度警惕。
最后,是对“中和”心境的追求。《中庸》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和”主要是儒家对个体性情的追求,体现了人的自我心性的平衡与和谐。人若失却本心而妄求于外,就会为物所羁绊,失却公允之心、中庸之德,自然就会心绪烦乱,忧虑恐惧。反之,则中正平和,自足充实,胸怀坦荡,卓然独立,拥有审美的心胸与视野,品味心灵的恬静与生命的至乐,领会到生命自由之美。
从“中和”心境的内在修养到“中庸”智慧的现实实践,《中庸》将个体心性的平衡之道拓展为贯穿生命全程的审美法则。这种“中庸之道”绝非简单的折中妥协,而是在“极高明而道中庸”的辩证中,展现出平衡生命张力的实践智慧。就美学特质而言,“中庸”体现的是一种不偏不倚、执两用中的人生审美智慧。它要求人们在人生的至高追求与世俗的庸常平凡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与张力,以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方式真正实现自由的人生境界。
“中”是喜怒哀乐未发时的不偏不倚,是人性的本真情态。“和”是喜怒哀乐发出之后的无所乖戾,皆合礼节,乃人之情感的理想境界。由“中”到“和”,尽在日用常行之间,所历多为凡俗琐事,故而“中”亦被称为“中庸”。二程释“庸”为“常也”,即是强调“中”乃日常的普遍之道。而无论是中和还是中庸,都奠基于天道人性之“诚”与社会秩序之“礼”的统一和融合。“诚”为人生之所当然,而“礼”则是人生所当为,二者的统一体现为由人伦理性走向生命自由的过程。不仅二者必须并举,且应在日用常行间实现关系的动态平衡,不可偏于一端,这又正是中庸之道的体现。
人是社会性的群居动物,不可避免要处在各种关系之中。处理这些关系时,如何摆脱欲望情感的负累,走向自由的审美,自古以来就为无数思想家与文人所高度关注。如孔子所称许的“曾点气象”、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等,都强调将个体审美境界的追求寄情于山水之间。但此途只是暂时摆脱人事之扰,要真正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则须将人际关系与人之言行纳于“礼”的范导和规约之下,以实现人事的和谐及心境的自由。唯有如此人们才能看到美之所在,达到与天地同游的超脱。
《中庸》的人生美学以“诚”为魂,以“礼”为基,以“中庸”为径,构建起了一套兼具现实关怀与超越维度的审美体系。在当今技术理性与消费文化交织的语境下,这一传统智慧告诉我们:美既非纯粹的感官愉悦,亦非抽象的形上玄思,是生命真谛在现实践履中的自然显现。今天重新激活《中庸》的生命审美观,或可为我们在当代社会重建意义世界、实现“诗意的栖居”开辟新的可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