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核心命题。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文化领导权”概念。2023年10月,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位于“七个着力”的第一位。关于如何坚持和加强党的文化领导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宣传思想战线的同志要当战士、不当绅士”等观点和要求,为坚持和巩固党的文化领导权指明了方向。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需从健全明确化的规范体系、强化多元化的监督体系、明确科学合理的价值导向三个维度协同发力,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行稳致远。
健全明确化的规范体系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自古以来,法律法规、乡规民约等制度在维系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重大原则。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也必须完善文化建设领导管理体制机制,让文化发展有章可循,确保各项文化活动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一是树立航向。制度是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不同时间以不同形式出台了多项有针对性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旨在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健康发展树立航向。如《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2015年10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12月25日)、《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7年1月25日)、《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2021年9月14日)等,为文化实践提供行为边界标准,使人们在行为前知道可以做什么或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不得做什么。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出台,为文化领域正确的发展方向、健康的主题表达保驾护航。
二是明晰界限。阵地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基本依托。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这要求我们在文化发展中,面对国际国内、线上线下、虚拟现实、体制内外等界限日益模糊的新形势,要增强阵地意识,明晰行为界限。当然,明晰界限也不是要用刻板的模式使之整齐划一,而是提倡理性思考、要求遵法守德。为此,国家要加强文化领域的事前立法,并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尽可能达到一种“人人皆知”的理想状态。帮助人们区分文化生活中的是非界限、善恶界限、真假界限、美丑界限、对错界限,如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中,“以洋为尊”“以洋为美”“唯洋是从”是错误的,“去思想化”“去价值化”“去历史化”“去中国化”“去主流化”是不对的。“值得注意的是,制定规则和明确边界,根本目的在于激发文化的创造活力,从而实现文化的善治,而不是为了淹没文化的生命活力。”
三是执法必严。现代社会是法理社会和文明社会,有了健全的文化法律制度体系,还需推进法律法规的实施,因此必须确立起法律法规的权威性。首先,它需要法律法规的正义性,纵观世界各地任何非正义的法规都不会获得人们的认同,即使它可以依靠武力手段、政治权威或神明假意。因此,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要强化文化立法,推进法治建设与文化昌盛的良性互动,善于运用良法来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其次,它需要法律法规的人民性,高高在上的法规不会获得人们的真正认同,即使它制定得再完备、考虑得再周全,如果不接地气也会沦为一纸空文。最后,它需要法律法规的持久性,即表明法律法规权威性的形成需要一个从认知到接受、从接受到理解、从理解到认同、从认同到信仰的长时间的过程,不能一时宽一时严、一时松一时紧。总之,良性的制度能够强化道德力量和社会文化的作用,使人的行为能够有章可循,达到“文成规矩,思合符契”。
强化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人类不仅需要有规则的制度体系,更需要有对规则的监督体系。当然,监督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为了少一些越界行为,多一些依界而行。良好的前行需要时时刻刻、多元多样的监督,守护文化领域的健康生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文化现象。
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的监督。国家层面的监督主要是指党和政府对文化发展中的方向选择、核心要旨、本质规定、阶段任务、战略举措等进行宏观把握和调控。这种监督对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发展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从实际运行来看也存在一些短板,如部分情况下职能部门在文化领域中的“越位”和“缺位”。“越位”是指一些职能部门对文化发展中的微观主体、微观形态进行过度干预、管办不分、职能交叉等行为;“缺位”是指一些职能部门对文化发展缺少必要监督管理,淡化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极有可能导致消极文化滋生蔓延。正确的做法是,“一方面,该管的要坚决管住管好,政策到位,管理到位,营造有利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不该管的坚决不管,能够由地方和市场解决的事情应真正‘放下去’‘交出去’,政府不作更多干预”。因此,既不“越位”又不“缺位”的监督管理对文化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二是对技术平台等文化载体的监督。一个社会要形成稳定的文化生活秩序和创造良好的道德风气,保证社会生活的有序发展,必须建立起有效的文化评价与监督机制。文化评价指人们依据一定的文化价值观对特定的文化行为或现象所做的有关判断评论。当下的文化发展常常依托一定的平台,主要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阵地,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自媒体、电影院、出版社等行业矩阵。“平台”和“阵地”都是开展文化工作的空间场所,必须从实践层面加强对平台与阵地的文化监督。对这些文化载体的监督使人们能够清晰判断文化行为的道德属性,保障社会文化朝着积极健康、符合道德规范的方向发展。
三是对作为文化主体的个人的监督。这一类文化监督指通过对日常文化生活中的某些文化行为赞许或谴责,对人们的言行起到鼓励或限制作用,从而调节和控制人们的文化行为。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是党的文化领导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不能只靠政府的努力和平台的履责,更需要千千万万文化个体的合力共建。在网络化时代,技术革新正推动文化领域发生深刻变革。作为文化主体的个人,一方面要保持文化自觉,不能成为文化垃圾的制造者,不能成为不良文化的传播者;另一方面要保持外在监督,勇于揭发和抵制虚假、炒作、低级的文化作品和文化行为。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积极参与文化监督,对不良文化现象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平台重视群众反馈,及时下架违规内容,维护健康文化生态。相关部门也要积极作为,依据群众举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文化行为。唯有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磅礴监督力量,让监督力量贯穿文化创作、传播、消费全流程,才能筑牢坚实的文化根基。
明确科学合理的价值导向
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离不开科学合理的理论引导,为文化发展注入思想动力,引领文化朝着积极向上、符合时代需求的方向前行。这些价值导向不能孤芳自赏、脱离实际,也不能流于表面、缺乏深度,而应当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扎根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是对人民群众日常经验与感悟的精准提炼。
一是弘扬集体主义的价值。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需要发挥集体主义价值观在汇聚民意、凝聚合力中的重要作用。集体主义既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内在要求,也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相契合。从中国古代“天下为公”“家国一体”理念,到社会主义本质追求的共同富裕,都彰显集体主义价值,它贯穿社会发展脉络,促使个人与集体、国家紧密相连。集体主义原则既强调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也强调保证个人利益的实现,但当两者发生矛盾时,又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这种处理利益关系的原则并不简单否定个人利益,维护整体利益是为了长远地保障和发展正当的个人利益。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要求能够反映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属性和价值导向。当前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多元,党大力倡导集体主义的思想和精神,可以有效协调与整合各方面的文化利益,最大限度凝聚社会思想共识。
二是落实公平正义的原则。追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与生俱来的基本品格,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强调的社会层面的价值观念之一。社会主义的出场伴随着对资本主义“不公正”“重私利”的批判,在资本主义体系下,资本的逐利性导致贫富差距悬殊,资源分配极度不公,社会阶层固化严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社会主义从萌芽之初就致力于打破这种不公平的局面,要求在社会资源分配、权益保障、机会获取等各个方面都能实现公平。如果忽视公平正义,则会引发一系列的文化危机,文化作品可能会对社会阴暗面片面夸大,削弱人们对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甚至出现否定党的领导和歪曲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想。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要落实公平正义原则,只有既保证各方面利益的公正享有,又反对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利己行为,才有可能有效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环境。
三是树立底线思维和意识。底线思维是极具前瞻性与战略性的思维方式,要求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进程中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在避免风险或化险为夷的过程中争取最好结果。在现实生活中,文化具有的某些特征常常使一些人对文化要不要坚持党的领导产生疑惑。有人只顾文化的娱乐功能,罔顾其社会影响,有人只顾文化的经济效益,罔顾其价值导向;有人只顾文化的艺术属性,罔顾其思想属性。因此,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方可明确什么是不可跨越的底线、什么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从而科学有效地限定思考、决策、行动和评价的范围,明确不可逾越的边界。但是底线思维不是一种消极、被动和单纯防范的思维方式,更不是仅仅要求守住底线而无所作为。我们要在社会主义文化实践中,汲取多元文化的精华,坚决抵御文化殖民等不良现象,让多元文化在交流互鉴中和谐共生,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本文系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24&WZD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