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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深化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发稿时间:2020-06-22 00:00:00 作者:卜宪群 来源: 人民日报

  中华文明能够长期延续、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内涵丰富、各具特色的制度逐步发展成为一整套制度体系,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度的记录与整理是中国传统文献的重要内容,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有着悠久传统,形成了丰硕成果。新时代,深化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曾经长期处于领先地位,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设了许多值得珍视的制度。中华文明能够长期延续、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内涵丰富、各具特色的制度逐步发展成为一整套制度体系,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国古代制度史一直是历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今天,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材料、新方法、新理论推动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焕发勃勃生机、呈现繁荣局面。

  中华文明素有重视制度建设的传统

  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中华文明素来重视制度建设,重视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相统一,重视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的继承和创新。

  中华文明素来重视制度建设。周灭殷后,殷遗民箕子向周武王提出了“洪范九畴,彝伦攸叙”的制度安排构想。“彝伦”指法则,“攸叙”指正常秩序。“彝伦攸叙”,是指构建合理有序的政治与社会秩序。反之则“彝伦攸斁”,也就是政治与社会秩序遭到破坏。“彝伦攸叙”倡导制度设计要适应常理、施行顺遂的变化观,是历代都遵循的关于制度制定的重要思想。明清之际,思想家王夫之曾总结说:“彝伦攸叙,虽有不善者寡矣;彝伦攸斁,其于善也绝矣。”西周开始,关于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史不绝书。如《尚书·周官》说“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管子·法法》说“太上以制制度”,《周易·彖辞》说“节以制度”,《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说“为之制度,使无迁也”,《商君书·壹言》说“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荀子·儒效》说“法先王,统礼义,一制度”,《荀子·王制》说“是使群臣百姓皆以制度行”。约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周礼》,本身就是制度思想之作,其开篇“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讲的也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先秦的内外服制、分封制、礼制、世卿制、郡县乡里制、军功爵制、官僚制等,都是各种制度建设思想的实践形态。秦汉大一统国家建立后,维护和巩固大一统秩序的各项制度更加完善,构成了中华文明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

  中华文明高度重视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相统一。制度体系需要通过治理体系体现出来,治理体系是对制度体系完善与否的检验,二者是有机统一的。《尚书·周书·周官》说“议事以制,政乃不迷”,这里的“政”就是治理体系。有了制度,治理才不会迷失方向。中国先秦时期已经有了丰富的“治”与“治理”思想,有了“治”与“乱”的区别。秦汉以后,重视“治理”作为一种政治文化传统,在政治家、思想家那里得到肯定并不断延续,并被更多地引入政治实践领域,形成了富有中华文明特色的治理体系,体现在政治、经济、法令、文化、社会、军事、生态等诸多方面。

  中华文明高度重视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的继承和创新。《商君书·壹言》说“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贾谊《过秦论》说“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因时,故旷日长久而社稷安矣”,都是强调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的重要性。中国古代经历了不同社会形态,也经历了很多次改朝换代,但在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上大都能够做到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以贵族等级分封制为代表的先秦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在春秋战国以后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以中央集权制、郡县制为代表的大一统国家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应时而生;源自秦汉的中央集权制,在魏晋南北朝、隋唐、宋辽金元明清还在创新发展,不断显示出继承性和创新性有机统一的特点。

  制度史研究向为史家所重

  中华文明悠久的制度建设史、制度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都促进了中国古代的制度记录与整理,激发了史家对制度史研究的极大热情,制度史研究一直是我国史学研究的重要领域。

  在中国传统文献中,制度的记录与整理是一项重要内容。在反映先秦历史的《尚书》《左传》《国语》《周礼》《逸周书》《仪礼》《礼记》《管子》等书中,就有许多关于制度的记载。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中的《礼书》《乐书》《律书》《天官书》《封禅书》等“八书”,记载了不少自先秦至汉初的制度沿革,开创了历代“正史”重视制度记录之先河。《汉书》继承这一传统,以“志”“表”的形式,系统记录了西汉一代法律、职官、行政区划、祭祀等制度。补入《后汉书》的“八志”,在制度记录的体例上更加完善统一,具有重大历史价值。“二十四史”中确有部分史书因时代原因而无志书,但统一王朝建立后,往往都会补上这一缺憾。如《晋书》补《三国志》缺“志”之不足,从而使各时期制度状况能够延续不断记录下来。隋唐以后,更加重视制度的记录、整理、研究。唐代杜佑的《通典》、刘秩的《政典》、苏冕的《会要》,开创了典制体政书通史和断代史之先河。《通典》编纂历时30余年,以200篇的鸿篇巨制,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法、州郡、边防等九类,记录了上自轩辕唐虞三代、下迄唐天宝年间(部分延至肃、代之际)的制度演变,影响至巨。此后,南宋郑樵的《通志》、宋元之际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与《通典》并称为“三通”。此后,历代典制体政书编纂续之不绝,至民国时完成《清续文献通考》,被合称为“十通”,与“会要”“会典”等体裁互为补充,是反映历代制度沿革的重要史料。

  与丰富的制度记录并驾齐驱,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也有悠久的传统。古人虽不以“制度史”命名,但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制度史研究。如《周礼》一书,虽然不能被完全视为周代制度本身,但实际上是一部以自己思想体系研究“制度史”的产物,只不过与我们今天制度史研究的表达方式与范畴有所区别而已。其实,除官府文书档案等直接材料之外,无论正史中的制度记录,还是典制体政书中的记载,都带有史家自己的剪裁选择,不能完全等同于制度本身。还需要注意的是,古今对“制度”的理解固有差异,古人确有“制度”与“人事”不分的特点,但也不可一概而论,诸如《后汉书·百官志》《汉官仪》之类,还是以狭义的制度为主的。同样,近代以来的制度史研究固然有时代赋予的色彩,也存在重制度而轻人事的现象,但并非不重视人事,如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前言中就说:“要讲一代的制度,必先精熟一代的人事。”再如《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东晋门阀政治》等将制度与人事研究相结合的佳作也不少见。

  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是20世纪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后,因新理论、新方法的引入和新史料的发现,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出现了大发展局面。一方面,以政治制度为主体的各项制度研究日益深化、细化,制度史研究的领域大大拓宽;另一方面,对制度史研究的理论方法探讨与存在问题的反思愈益引起关注。“活的制度史”、制度与“日常统治”、“制度史观”等问题的提出,对深化制度史研究均有启发意义。但正如学者所说,无论哪种思考,“都要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这是当代中国史学发展的根本方向。

  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极具当代价值

  中国传统史学素有经世致用的特点,制度史研究也不例外。杜佑称《通典》编纂“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杜佑友人李翰在为《通典》所作序文中认为,《通典》能够“以为君子致用,在乎经邦”,就是阐明制度史研究的现实意义。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制度与其历史底蕴和文化传统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古代制度当然有着本质区别,但中国古代制度及其在传承中华文明方面的历史经验,对今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有重要借鉴意义,这也是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的当代价值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深厚的历史底蕴自然涵盖中华民族自古以来逐步形成的一整套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与中华民族自古以来逐步形成的一整套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是新时代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的新方向、新命题。比如,探讨中国古代德主刑辅与今天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间的关系,探讨中国古代尚贤用能与今天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之间的关系,探讨中国古代协和万邦与今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探讨中国古代追求天人合一与今天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间的关系,探讨中国古代坚持“要在中央”与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的关系,等等。探讨这些关系,从中国古代制度中汲取智慧,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度是中华文明发展的标志性载体,是社会形态与社会阶段划分的重要标志,制度史是中国古代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历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深化制度史研究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历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方面具有引领作用。我们要汲取古人在制度史研究方面的优良传统,结合新的时代要求不断开辟制度史研究新境界,充分彰显制度史研究的当代价值。这既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历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朱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