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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大大对司法改革的“利刃”

发稿时间:2015-03-02 14:04: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015年2月27日上午,中央深改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能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习近平在深改组第十次会议上再次提出的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司法改革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表现。

  司法改革的核心是维护公平正义,法是人民群众在时代的发展过程中的公平准绳,可是在法治建设还不够完善的时期里,个别人以权干预司法,用权力为违法犯罪提供保护,破坏了司法的公正,甚至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精神的信任。习近平早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就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很快人们也见证了习近平这句话的份量,伴随着一批高级领导干部落马,大家明白了法律之上没有特殊。

  干预司法公正是影响极为恶劣一种破坏法治的行为,尤其是领导干部如果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司法,那么法律就会成为空谈,依法治国的举措就会失去根基。领导干部作为维护法律尊严的榜样,就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神圣性。所以这次习近平主持召开的第十次深改组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保证司法机关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人民群众只有在公正的司法体系中才能找到信任,个别人干预司法公平肯定是不得民心的,正直的司法工作者对干预司法的行为必定也是深恶痛绝的,要法治就是要杜绝法理之外的人情干预。

  习近平这次在深改组第十次会议上特别指出,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协调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改革举措,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毫无疑问,习近平正在用深改组的第十次会议,出实招,破除司法改革过程中的最大困难“司法干预”,他找准了制胜的“穴位”,用刮骨疗毒的利刃一点点的把破坏司法公正的“病毒”暴露于法治的阳光下,还群众一个青天白日。

  司法改革的举措有很多,习近平推进法治建设重在提出一个制度后就跟上相应的举措,而且是势在必行的那种贯彻落实能力。2014年在中央深化改革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就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现在他就在深改组第十次会议上部署了破除阻碍推进司法改革的“中梗阻”,他在会议上指出,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程序,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破坏司法公正,干预司法独立性就该受到相应的处理,这样才有震慑力。习近平的讲话透露出了惩处的决心和力度。

  改革就是要做到“有令必行,有法必依”,这样好的改革举措才会得到贯彻落实。习近平主持召开深改组第十次会议,强调要剔除司法干预现象,就是在用实际行动捍卫法治中国道路,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学习大军)


责任编辑:褚津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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