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 第34期
雾霾诉讼第一案 不是输赢定乾坤
雾霾起诉第一案,看点在哪里?
“因霾起诉环保局”不必论成败
市民状告环保局倒逼政府与民众“同呼吸”
面对雾霾,我们不能一味“吐槽”

结语:请您在面对雾霾时收起不理性的埋怨和指责,拿出实际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策划:张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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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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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贵欣的行政诉状,已递交石家庄裕华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不过,想来李贵欣也和我们一样,自知这次的诉讼,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的理赔诉求。这类公益性诉讼,最大意义在于敢想敢试勇于行动,开先河的破冰之举。看到“因霾起诉”的李贵欣,我们自然想到之前为打破垄断行业“霸王条款”,反复纠结于一张小小火车票上的权利实现,而数次状告铁路部门的郝劲松;以及被称为反乙肝歧视的维权斗士雷闯;还有虽然后来撤诉但是曾因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状告三部委的清华法学院研究生李燕。
有人心灰意冷,认为治理雾霾“非人力所能为”,与其“瞎折腾”不如“等风来”;有的冷嘲热讽,热衷于“抨击政府”,一味强调雾霾形成的责任和治理工作都应当由政府承担;有的推诿责任,让他少用点电、少开次车,就辩解“工厂用电比我多得多”、“个人开车造成的那点污染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