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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气质量沦陷,如何建立有效压力机制?

发稿时间:2015-02-15 02:30:00 来源:光明日报 中国青年网

  2月13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表示,全国74个纳入空气质量数据监测的城市PM2.5的年均浓度有所下降,但形势仍然严峻,2014年达到国家标准的只有8个城市。翟青表示,某些污染较重城市在分析成因时,习惯将主要责任归结为其他城市的影响,并不客观。(2月14日《北京晨报》)

  另据同日的澎湃新闻网报道,美国加州大学两位研究者根据2001-2010年的中国113座城市日均空气污染浓度数据,揭示了城市自报数据有问题的证据与修改时点。研究显示,高达一半的城市的空气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人造”嫌疑。2012年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出台,随着各地数据直报系统的逐步建立,以及时均数据的实时发布,都使地方政府干预空气污染数据的可能性大为降低。

  74个纳入监测的国内城市,仅有8个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也就是说,有关部门定期公布并经媒体报道的10个空气质量最好的(监测)城市,这个十强榜上还是有两个城市没有达标,相关城市的民众“空欢喜”了一场。并且,挤入十强榜前八位的空气质量合格城市,也仍存在监测数据造假的可能。

  空气质量的形势如此严峻,2014年的得分如此糟糕,2014年岁末至羊年春节,未见相关城市的主要党政领导、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和环保部门领导,就空气质量不合格向市民致歉,给出推动空气质量转好直至合格、优良的时间表。这方面的压力机制不足,就很难在相关城市开展城市改造、项目引进、招商引资及环境保护监测执法等工作的时候,真正做到重视空气质量改善,在权衡项目、改造收益与环境代价时注重后者。也正因为此,很多城市的环保等主管部门,在极其糟糕的空气质量监测面前,都将成因归咎于外地、地理环境、天气状况等非责任因素。

  另一方面,在纳入监测城市空气质量较普遍陷入糟糕的情况下,空气质量达标意味着可观的政绩,不排除一些地方的官员将通过对空气质量数据动手脚,来遮掩并不突出的其他方面政绩状况。尽管空气质量数据直报系统已经建立,各地也都分时段发布实时空气数据,空气质量数据“运作”造假显得有些困难,却并非不可能为之。

  这种情况下,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严控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加大实时数据公布的频率,建立起与环保公益组织、环保志愿者及有关企业机构的合作,扩大数据采集,让空气质量数据造假行为更容易败露,遏制某些地方的造假冲动。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对空气质量数据造假行为给予严惩,要让相关城市的主政官员付出切实的仕途代价。

  环保部门还应扩大纳入空气质量监测的国内城市名单,在现有监测城市名单之外,将各省区市内的每年GDP增长前三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前三位的地级行政单位在次年纳入监测公布范畴——如能实现这项监测及公布,将为国家和各省区市对地级行政单位的政绩考核提供更为科学、有效的参照,将遏制一些城市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带动的快速、盲目发展冲动,敦促地方主政官员更为切实的重视空气质量,像关心招商引资、项目那样关心空气质量改善。

责任编辑:梁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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